Board logo

标题: [已处理] 难道这里还是奴隶制封建制社会? [打印本页]

作者: xaoer    时间: 2009-12-14 15:42     标题: 难道这里还是奴隶制封建制社会?

我也是一网站的版主,规距我都懂,所以我今天不是要投诉某个人,我是要投诉网站


一、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发表的帖子被
kmshiwoniu 评分。
引用:
引用:
原帖由 项羽888 于 2009-12-14 14:44 发表


啊哦呃兄,您有所不知,俺穿越了

现在在福星号上负责妇女工作,农民起义那事不归俺管了

福星号是什么东东?

发表时间: 2009-12-14 14:53
所在论坛:
茶坊聊天区
所在主题: 聊天室每日签到处(聊天室各位兄弟姐妹进来诉说一下自己一天的心情)

评分分数: 金币 -2 枚
操作理由: 个人回复不足10字


网络即生活,既然是聊天,对方能看懂就行了,边聊还边数数字?请问肉食者:你同你对象干活时想问他(她)爽不爽,是不是要停下来数一数字数再问?对方是不是要数一数字数?字数不够就罢工了?


二、这是由论坛系统自动发送的通知短消息。

以下您所发表的帖子被
kissfire7 评分。
引用:
叶倩彤希望不要气馁,我们顶你,因为有了你,生活才多一份彩

发表时间: 2009-12-2 00:39
所在论坛:
娱乐明星新闻
所在主题: “中国第一声优”叶倩彤被判刑[2P]

评分分数: 金币 -2 枚
操作理由: 回复中请不要使用“顶”字!新人多看版规.


版规中说不能出现无意义的顶字,试问,你们色中色的文化是不是中国文化?那字在这句话中的意思你不懂?是没意义的吗?现在是社会主义了,就会你网站在美国,那也是资本主义,不是生活在封建社会,还搞禁忌,忌讳

三、我朋友通过我的推广链接进入我的空间转到论坛,注册了帐号,我也同时把本站与我做版主的网站推广链接一起放在我的博客中,为何我那网站推广数天天都在增加,而这却是0???
作者: buffett    时间: 2009-12-14 15:46

无规矩不成圆
你以为你是别论坛管理了不起?
版规就是版规..不看版规办事就被罚十一定的


第一..既然版规要求回复一定要10个单字..你不能修改?或者说多1个字?还是你觉得你的字是价值千金?
第二..你那个顶字是有营养?明显的废字..不会改用别的字?还是你文学修为就这个程度?
作者: xaoer    时间: 2009-12-14 15:55

引用:
原帖由 buffett 于 2009-12-14 15:46 发表
无规矩不成圆
你以为你是别论坛管理了不起?
版规就是版规..不看版规办事就被罚十一定的


第一..既然版规要求回复一定要10个单字..你不能修改?或者说多1个字?还是你觉得你的字是价值千金?
第二..你那个顶字是有 ...
你哈佛毕业?还是北大?你不懂什么叫同意词,网络语言吗?你有多高的文化造诣?
作者: xaoer    时间: 2009-12-14 15:59

顶是可以改成支持之类的,但我不明白了,你文化造诣高人,。顶字在这句话中的意思你不明白,还是顶字你祖宗

第三条怎么解
作者: 白领姐夫    时间: 2009-12-14 16:02

1.茶坊的版规规定回复必须满10字,你没到10字扣你分是正确的。
2.顶字总版规也规定属违规,扣分也无误。除非顶字是出现在有意义的词里面,如顶天立地等。
关于推广问题等待高人来答复~
PS:你实在太激动了,不用上升到如此高度。色中色是私人网站,高层制定的版规就要遵守,不能适应的话就只能被扣,就这么简单!
作者: buffett    时间: 2009-12-14 16:04

引用:
原帖由 xaoer 于 2009-12-14 15:55 发表

你哈佛毕业?还是北大?你不懂什么叫同意词,网络语言吗?你有多高的文化造诣?
好一个OOXX的小号
网络语言?你的真实生活在网络?那么久请你回去你的网络生活慢慢用
我文化多高需要你知道?你以为你是谁?你问我就要回答你?
作者: terca    时间: 2009-12-14 16:06

引用:
原帖由 xaoer 于 2009-12-14 15:55 发表

你哈佛毕业?还是北大?你不懂什么叫同意词,网络语言吗?你有多高的文化造诣?
LZ还是看看先版规吧,国与国家的法律都不一样,各个论坛的版规自然也不一样;
版规对每个人都一样,就看你适不适应了;
像你这样说别人,那你的文化造诣又有多高呢,有话请好好说!
以上扣分均无误,有问题可以先PM版主解决嘛!
作者: 红心    时间: 2009-12-14 16:06

我不管你哪里毕业,也不管你在什么网站做版主,更加不管你有多高的文化造诣!
你能注册来这里,首先非常欢迎你!既然选择了这里,就要学会适应这里,论坛的规则明摆在那里的。
其实你也知道这里的所有规则,只不过是想提出你自己个人的一些意见而已。提意见可以,但是必须告诉你的是在论坛的管理员还未对原来的规则进行修改之前,所有之前定下来的规则都是要遵守的。
作者: xaoer    时间: 2009-12-14 16:07

不是我太激动了,是这  

buffett

LEVEL 10



LEVEL 0 等待激活状态
  
没被激活的死人太无理了。
作者: buffett    时间: 2009-12-14 16:08

引用:
原帖由 xaoer 于 2009-12-14 16:07 发表
不是我太激动了,是这  

buffett

LEVEL 10



LEVEL 0 等待激活状态
  
没被激活的死人太无理了。
不错...人身攻击了..等待别人来处理你
话都不会说就来人身的了
作者: 红心    时间: 2009-12-14 16:12

引用:
原帖由 xaoer 于 2009-12-14 15:59 发表
顶是可以改成支持之类的,但我不明白了,你文化造诣高人,。顶字在这句话中的意思你不明白,还是顶字你祖宗

第三条怎么解
带有“顶”贴意思的“顶”字在SIS确实是不能出现的,如果像你这样在回帖使用来骂人的话更加不行!
关于推广,现在论坛都已经取消了推广送金币了,也就是说推广在这里算是作用不大的。况且你的推广链接不知道是否使用正确。
作者: xaoer    时间: 2009-12-14 16:13

你们说版规那是死的,人是活的,什么东西都要看场合,就算字数我能接受,

顶字这一条绝对接受不了,不能说顶字只能出现在成语词组里才我意义,我说的这句话大家能懂不就是有意义吗?
作者: 令狐冲黯然销魂    时间: 2009-12-14 16:15

楼主啊,你太激动了。

我也是来投诉的,也是来投诉“版规”的。
我只是希望版规能统一、细化。

而你,完全否定版规。
版规,是一定需要的!SIS的版规很多都是有道理的!
“字数必须超过10”,不许用“顶”……这样的规定是合理的。否则版规松一尺,下面会宽一丈的。
一个主题帖后,从2楼到N楼都是“顶”字,那发帖者不气晕了?
作者: xaoer    时间: 2009-12-14 16:15

人身攻击,对,我是攻击你了,我在问一句

你以为你是别论坛管理了不起?


这话谁说的?
作者: 十二少的爱与哀愁    时间: 2009-12-14 16:19

楼主口气不小嘛,质问别人是哪里毕业,看来楼主必定是名牌。文化高的话写几篇文章来让我见识下,让我敬仰下吧,
你在什么网站做管理我不知道,我想你那个网站可能充斥着通篇的‘顶’之类的回复,楼主习惯了吧。自己想想,当你发的主题或写的文章下面都是‘顶’‘好’之类的回复恐怕你也不见得有多爽。来到这就要守这的规矩,有不同意见可以,但不乱上纲上线将问题上升高度。
作者: xaoer    时间: 2009-12-14 16:20

引用:
原帖由 令狐冲黯然销魂 于 2009-12-14 16:15 发表
楼主啊,你太激动了。

我也是来投诉的,也是来投诉“版规”的。
我只是希望版规能统一、细化。

而你,完全否定版规。
版规,是一定需要的!SIS的版规很多都是有道理的!
“字数必须超过10”,不许用“顶”… ...
谢谢兄弟!
问题是我没有违规啊,规定是不能出现在无意义啊,我这是有意义 啊
作者: 白领姐夫    时间: 2009-12-14 16:21

引用:
原帖由 xaoer 于 2009-12-14 16:15 发表
人身攻击,对,我是攻击你了,我在问一句

你以为你是别论坛管理了不起?


这话谁说的?
只能跟楼主说一句,你悲剧了。不管怎么样也不要人身攻击,这是论坛不能容忍的。你自己理解的顶字问题很简单,论坛这么规定了就只有去遵守,而不需要引经据典的搬事例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多么正确~因为你错了,所以要扣你的分~就这么简单的道理
作者: buffett    时间: 2009-12-14 16:22

我说的又如何?


我也是一网站的版主,规距我都懂,所以我今天不是要投诉某个人,我是要投诉网站

我就不懂你的"版规我都懂"还要来投诉什么?代表你明知故犯?还是你以为这里是你指的那个网站的斑竹?
作者: xaoer    时间: 2009-12-14 16:23

引用:
原帖由 梦魇过后 于 2009-12-14 16:19 发表
楼主口气不小嘛,质问别人是哪里毕业,看来楼主必定是名牌。文化高的话写几篇文章来让我见识下,让我敬仰下吧,
你在什么网站做管理我不知道,我想你那个网站可能充斥着通篇的‘顶’之类的回复,楼主习惯了吧。自己 ...
兄台,你别拉偏架,毕业这事不是我先挑起来的,你要全部看看
作者: 红心    时间: 2009-12-14 16:23

希望楼主只是来提意见的,至于你提出的意见论坛管理员采纳与否那就容后再议。
暂时还是要以原来的规则为准,关于骂人或人身攻击的言语请不要多说……
作者: xaoer    时间: 2009-12-14 16:24

引用:
原帖由 wangfang0506 于 2009-12-14 16:21 发表

只能跟楼主说一句,你悲剧了。不管怎么样也不要人身攻击,这是论坛不能容忍的。你自己理解的顶字问题很简单,论坛这么规定了就只有去遵守,而不需要引经据典的搬事例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多么正确~因为你错了,所以要扣 ...
试问他那话说你你受的了吗?
作者: 永藏心底    时间: 2009-12-14 16:25

别人是需要通过点击你的推广链接,然后注册,然后邮件激活,成为正式会员,你的推广值才会增加。

如果你的一直是0,那只有可能是你使用的推广链接方法有问题,不介意的话,是否可以贴出来看一看,以便解决问题。

另外从个人角度上讲,我觉得不足十个字和顶字用法的版规没有什么问题,很合理。
作者: xaoer    时间: 2009-12-14 16:26

引用:
原帖由 buffett 于 2009-12-14 15:46 发表
无规矩不成圆
你以为你是别论坛管理了不起?
版规就是版规..不看版规办事就被罚十一定的


第一..既然版规要求回复一定要10个单字..你不能修改?或者说多1个字?还是你觉得你的字是价值千金?
第二..你那个顶字是有 ...
试问这话在你们色文化中是客气话吗?
作者: 永藏心底    时间: 2009-12-14 16:28

引用:
原帖由 xaoer 于 2009-12-14 16:07 发表
不是我太激动了,是这  

buffett

LEVEL 10



LEVEL 0 等待激活状态
  
没被激活的死人太无理了。
确实有人身攻击的意思在里面,不要跟我说,以你的文化水平,并不认为这个是人身攻击的言语。

另外,LEVEL 0 等待激活状态只是buffett会员的自定义头衔,并不是指没有被激活。

来建议投诉区是解决问题的,不是来吵架的,不是吗?
作者: xaoer    时间: 2009-12-14 16:29

引用:
原帖由 永藏心底 于 2009-12-14 16:25 发表
别人是需要通过点击你的推广链接,然后注册,然后邮件激活,成为正式会员,你的推广值才会增加。

如果你的一直是0,那只有可能是你使用的推广链接方法有问题,不介意的话,是否可以贴出来看一看,以便解决问题。
...
我朋友都已经通过我的连接注册了,你说我还能错吗
作者: xaoer    时间: 2009-12-14 16:32

我为何要攻击他?我为何不攻击你呢?什么东西都有前因后果吧》?你们人多,又是自己人,唉,请封了我的IP,删除此帖吧
作者: buffett    时间: 2009-12-14 16:34

请收起你的"自己人"
我基本上谁都不认识

如果你认为上面的说话的都有问题!请PM"飞鹰"或者"超团长"来看
作者: xaoer    时间: 2009-12-14 16:35

引用:
原帖由 梦魇过后 于 2009-12-14 16:19 发表
楼主口气不小嘛,质问别人是哪里毕业,看来楼主必定是名牌。文化高的话写几篇文章来让我见识下,让我敬仰下吧,
你在什么网站做管理我不知道,我想你那个网站可能充斥着通篇的‘顶’之类的回复,楼主习惯了吧。自己 ...
这不但攻击我,还攻击我网站,这是说理的地方吗
作者: 令狐冲黯然销魂    时间: 2009-12-14 16:38     标题: 回复 26楼 的帖子

楼主啊,你有点不对头了。

SIS,绝对不是不讲理的地方。也不是人多欺负人少。

关键是,你提的观点大家都认为不合理!
作者: 永藏心底    时间: 2009-12-14 16:41     标题: 回复 25楼 的帖子

通过推广链接进入的应该是主页面,而不是你的空间,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
所以我还是希望楼主能不能将推广链接发出来,好看看是否正确。
因为我看楼主好像说的是你的朋友通过链接进入到你的空间,然后返回主页面,然后注册的。
作者: 超団長    时间: 2009-12-14 16:43

不是论坛适应你,而是你适应论坛。不会勉强你,但如果想享受论坛的话就请遵守规定。
作者: terca    时间: 2009-12-14 16:44

引用:
原帖由 xaoer 于 2009-12-14 16:32 发表
我为何要攻击他?我为何不攻击你呢?什么东西都有前因后果吧》?你们人多,又是自己人,唉,请封了我的IP,删除此帖吧
人再多也抬不过一个‘理’字,但你是确确实实违反了版规,楼上各位已经解释很清楚了,无需再说了吧?
并没有谁说要封了或删除你的ID,你也是一个论坛斑竹,只是希望你在这儿来是享受论坛的!
作者: xaoer    时间: 2009-12-14 16:44

引用:
原帖由 永藏心底 于 2009-12-14 16:41 发表
通过推广链接进入的应该是主页面,而不是你的空间,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
所以我还是希望楼主能不能将推广链接发出来,好看看是否正确。
因为我看楼主好像说的是你的朋友通过链接进入到你的空间,然后返回主页面, ...
谢谢你,总算遇到个好人了,可惜迟了,这ID要死了
作者: 十二少的爱与哀愁    时间: 2009-12-14 16:49     标题: 回复 28楼 的帖子

我攻击你?你上来就说论坛什么就会(算)你网站在美国,那也是资本主义,不是生活在封建社会,还搞禁忌,忌讳,这就不是攻击?
上来看到不同意见就质问别人哪里毕业,别人哪里毕业与你相干与这个投诉相干吗?
什么人多欺负人少,我告诉你楼上那几位我根本不认识,只是不喜欢你语气!
作者: 唐尸三摆手    时间: 2009-12-14 16:53

你接受不了你就按X走人,当初你注册的时候就有列出规定让你看了,你点的同意才能注册,
现在被扣了又来嚷嚷你不接受,你不接受你别注册啊,不用一副炮火中永生的样子,
论坛不差你这一个,真的。
作者: buffett    时间: 2009-12-14 16:55

引用:
原帖由 唐尸三摆手 于 2009-12-14 16:53 发表
你接受不了你就按X走人,当初你注册的时候就有列出规定让你看了,你点的同意才能注册,
现在被扣了又来嚷嚷你不接受,你不接受你别注册啊,不用一副炮火中永生的样子,
论坛不差你这一个,真的。
别说的这么直接兄弟..不然他又会说你攻击他了
作者: buffett    时间: 2009-12-14 16:58

TO 超团长
别说不砍他ID什么的
他对我的人身攻击和祖宗问候..我要求把他金币和积分清0
论坛本来就规定问候别人是砍ID的!但是我不要求砍ID而要求把他的积分和金币清0让他好好再去学习一次版规




欢迎光临 SiS001! Board - [第一会所 关闭注册] (http://162.252.9.16/bbs/) Powered by Discuz! 7.2